1996年6月28日
乌克兰宪法
1996年6月28日,基本法——《乌克兰宪法》——获得通过。
乌克兰公民的生命与健康、荣誉与尊严、不可侵犯权与安全被公认为最高的社会价值,国家有义务对其行动负责。
值得一提的是,尽管有右翼代表的抗议,克里米亚半岛的自治地位仍被批准。
乌克兰语被定义为唯一的官方语言,该决定完全符合乌克兰民族的国家建设角色,该民族自古以来在乌克兰领土上生活,占其人口的绝大多数,并为其国家提供了正式名称。
人口的绝大多数,并为其国家提供了正式名称。同时,乌克兰宪法确保俄语与其他乌克兰少数民族的母语自由发展、使用及受到保护。该政策至今未变。